各函授站(教学点):
2014年6月,湖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文件(湘价教[2014]92号),文科类函授学生学费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,理科类函授学生学费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,医学类业余学生学费由2800元调整为3200元。不执行特色精品专业上浮标准。
为做好2015级成教学生的招生报名工作,经院务会研究,决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湘价教[2014]92号文件收费标准,同时函授站点向学校上交学费比例按已签协议收取。望各函授站(教学点)严格按照省相关部门文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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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