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华大学2020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综合测评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

2020年08月10日 11:01 自考办 点击:[]

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,经研究,我校拟在2020年9月12-13日开展自学考试课程综合测评试点工作,现就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考条件

凡注册为我校自考助学班,且所考课程参加三次及以上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籍考生,均可参加相关课程的综合测评工作(社会考生不允许参加)。

二、课程安排

本次考试我校安排B100702护理学(本)自考专业共2门课程开展综合测评试点工作。

护理(本):内科护理学(二)03202、外科护理学(二)03203

  1. 考点设置

       本次考试地点暂定为长沙,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,最终以考生准考证公布的为准。

    四、报考及考试时间

1、报考时间:2020年8月25至26日。

2、考试时间:2020年9月12-13日。

五、报考流程

报考采取自愿原则,考生个人到所属助学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后,助学单位在2020年8月27日前将报名数据(要确保考籍号、身份证号、姓名、报考专业名称和代码、助学点名称和代码课程名称等信息准确无误)上报南华大学自考办汇总后,统一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。

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2020年8月2831日由本人凭账号、密码(均为身份证号登录我校课程综合测评学习平台(网址:http://hnilearning.edu-edu.com.cn/hn/uscexam/exam/index.html完成基本信息核验、照片上传、报考费支付等操作,然后进行线上学习,线上学习时间9月1-11日

六、考核办法

参加综合测评的课程成绩由考生平时学习成绩、课程统一考试(采用机考)两个部分共同组成,成绩采用百分制,两个部分的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%和70%。即综合测评课程成绩=平时学习成绩×30%+课程统一考试成绩×70%。

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、平时作业成绩、学习表现三方面,考生考前到我校指定的平台上完成;课程统一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。

本次考试成绩将在2020年10月份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公布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1.加强资格审查。各助学单位必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,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上报。

2.严格收费行为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按200元/门课程的标准收取培训费(含报名考试费、平台学习费、资源建设费等),原则上要由考生本人登录我校课程综合测评学习平台自行支付。

3.严肃考试纪律。对在综合测评工作中助学单位徇私舞弊,弄虚作假的行为,一经查出,取消助学单位的试点资格;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,取消考试成绩。

联系人:陈老师、杨老师  联系电话:07348160770

 

附表: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综合测评报名登记表

 

南华大学自考办

20208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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